2023年度无为市人才素质提升奖励第二批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无为市人才素质提升奖励(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无为市人才素质提升奖励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无人社办〔2022〕108号)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无为市人才素质提升奖励(第二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资料图】
在无为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工作满1年,依法持续参加社会保险,通过学习提升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与所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2.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
3.申请人通过素质提升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三、申报材料
1.用人单位申请补贴报告;
2.申请人身份证;
3.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
4.劳动合同。
四、申报时间
2023年7月3日—7月14日(以上时间均为工作日时间)
五、申报程序
1.发布通知。申报通知在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ww.gov.cn/)和“无为人才服务平台”发布。
2.申报。申报人可选择网站申报或微信公众号申报。
(1)网站申报:进入“无为人才服务平台”(60.166.25.58:8858/wwrcfw/f)进行注册登录,在网站首页政策申报模块中选择人才素质提升端口进行申请,根据系统提示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按要求填报完成后进行提交。
(2)微信公众号申报:关注“无为人才”公众号,点击“无为人才”跳转至线上申报平台进行注册登录,选择人才政策端口进行查看,点击无为市企业人才素质提升奖励发放进行申请,根据系统提示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按要求填报完成后进行提交。
3.审核。申请人网上申请,信息填写保存并提交成功后,由无为市人社局在线进行审核。
4.公示。审核结果在“无为人才服务平台”和无为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六、有关要求
1.申报人要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依法追缴补助资金,并纳入诚信黑名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申请通过无为市企业人才素质提升奖励的人员,离开无为市企业工作,素质提升奖励资金不再续发。
无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0日